暨上次收到不符合規定的核定通知書之後
整把火燒到整個人滾到不行
於是我就去申覆,他的理由是因為我有勞保
誰規定有勞保就一定有工作的啊
沒工作一樣可以加入公會保勞保啊
雖然那時有在接學校的part time
問題是,那些工時根本就不構成在職的定義啊
去申覆時他還要我重新申請,並且再檢付勞保的投保資料
還有99年度的所得跟離職證明書
確定學校的工時並不構成在職的定義
是還好承辦的小姐很客氣,不然我就要抓狂了
再次收到通知書就有符合規定了
我跟Honey說:再給我說不符合規定的話,我就要去翻桌了